工作。
3、面試期間,考生須接受考點工作人員集中封閉管理,考生必須嚴格遵守面試有關規(guī)定,聽從工作人員安排,嚴禁面試人員喧嘩及隨意走動。
4、面試考生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場取消面試資格(成績):
(1)違規(guī)攜帶書刊、報紙、稿紙的;
(2)違規(guī)攜帶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huán)、藍牙耳機等通訊工具以及具有存儲、查詢功能的電子設備的;
(3)不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大聲喧嘩的;
(4)向工作人員打聽面試內容的;
(5)擅自離開候考室的;
(6)面試時,自報本人姓名、畢業(yè)學校、父母姓名等相關信息的;
(7)利用通訊工具和其他方式傳遞有關試題信息的;
(8)采用其他手段舞弊的。
寧晉縣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辦公室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