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選調臨城縣紀委監(jiān)委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相關規(guī)定,經縣委研究決定,公開選調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巡察機構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縣紀委監(jiān)委機關(含派駐機構、縣委巡察機構)共選調工作人員6名。
二、選調范圍
1.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中具有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身份的縣管科級以下在編在崗人員;
2.臨城籍在本省縣域外工作的具有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身份的縣管科級以下在編在崗人員;
3.臨城縣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本省縣域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具有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身份的縣管科級以下在編在崗人員;
4.臨城籍人員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本省縣域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具有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身份的縣管科級以下在編在崗人員。
科級以上公務員符合年齡和學歷條件并自愿放棄科級及以上職務的,可以參照科級以下公務員身份進行報名。
三、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專業(yè)素養(yǎng),熱愛紀檢監(jiān)察工作,信念堅定,品行端正,勤政務實,清正廉潔;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過紀檢監(jiān)察或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等單位工作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所學為法學、會計學、經濟學、審計學、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等與紀檢監(jiān)察工作相關專業(yè),或者從事過紀委、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審計、財政、綜合文字等一線業(yè)務工作的,同等條件下獲得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者優(yōu)先錄?。?
6.身體健康,具有勝任工作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7.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曾受過行政拘留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新錄用或新提拔公務員試用期未滿的;
6.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用人標準,通過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27日—30日。
2.報名方式:因疫情影響,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材料發(fā)送到gbyg7199980@163.com郵箱。
3.報名提交材料:①《臨城縣紀委監(jiān)委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原件;③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學信網學歷證明。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掃描件,考察時正式審核報考人員的原始證件。
4.資格審查。根據個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材料不全或與選調條件不符者不能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的全過程。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5.考試。考試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面試成績及時通知應試者本人并予以公示。
按照當前疫情防控要求考試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行程卡、健康碼進行考試。
6.體檢。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擬選調人員自費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達不到標準的取消擬選調資格,空缺名額按照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7.考察。組成考察組,對被考察人員進行考察。發(fā)現不能辦理調動手續(xù)的人員,取消選調資格,依次遞補。
8.公示??疾旌细窈蟠_定擬選調人選,公示7天。
9.錄用。擬選調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相關要求
1.本次選調將電話通知各環(huán)節(jié)入圍人員,報考人員需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信暢通。凡選調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2.在選調人員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縣委組織部報名咨詢電話:0319-7199950
附件:臨城縣紀委監(jiān)委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臨城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25日